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废旧物资回收委托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7
来源: 规划财务处
一、项目名称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废旧物资回收委托服务
二、预算金额
3万元
三、资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备废旧物资(含废旧设备、金属)回收资质。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的详细需求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办公区中央空调改造拆除一批废旧设备(主要为中央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及其它一些废旧材料,存放于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单位办公区内。为尽快清理腾退办公场所,现对这批废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处理。
响应投标方要求如下:
(1)响应投标方中标后应尽快签订合同、付款后(需单位汇款)尽快清运货物。
(2)响应投标方中标后自行解决中标物资的搬运、及场地卫生清理等事宜。
(3)实物以现场踏勘为准,未经现场踏勘报价无效(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4)本次招标收款后统一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票据,该票据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5)响应投标方中标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发包方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实施周期
合同订立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
(三)支付方式
全款,签订合同后3日内,由中标人向发包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四)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价格部分。
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
(五)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10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最后报价为中标价。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 29 日下午13点20分准时开始现场签到踏勘,过时概不接待。
2. 投标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3 日14点前(以收件时间为准)
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4. 联系人:李强
5. 联系电话:010-62842610
6. 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将响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全称。报价不能低于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