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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磁矢量场测量专用采集仪研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6

来源: 规划财务处

一、项目名称

航磁矢量场测量专用采集仪研制

二、预算金额

47万元。

三、资质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的详细需求

1、高精度光泵原子矢量磁力仪选型指标要求

(1)量程:1000 nT~150000 nT;

(2)灵敏度:≤0.1nT/√Hz@1Hz;

(3)功耗(工作状态):≤3W;

(4)带宽:≥500Hz;

(5)工作温度: -25℃~+55℃;

(6)重量: ≤20g(探头) 。

2、高精度磁通门磁力仪选型指标要求

(1)量程:±70000nT;

(2)灵敏度:≤20pT/√Hz @1Hz;

(3)功耗:≤0.5W;

(4)带宽:≥500Hz;

(5)线性度:优于0.002%;

(6)正交误差:优于0.2°;

(7)零偏:优于±10nT;

(8)零点温度漂移:优于0.35nT/℃;

(9)工作温度: -40℃~+70℃ ;

(10)重量: ≤120g(探头)。

3、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指标要求

(1)同时采集原子磁力仪数据、2台磁通门三分量和温度数据,采样率≥1000Sa/s;

(2)采集无人机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GNSS高精度位置信息、无人机姿态信息、无人机高程及无人机摄像头视频图像;

(3)宽电压输入:12~36V;

(4)功耗≤20W。

(二)实施周期

合同订立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四)响应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供应商经天眼查网站查询到的完整信息(如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五)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15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质、企业实力、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方面。

1)第一名得10分;

2)第二名得7分;

3)第三名得4分;

4)未提供材料者不得分。

(0-10)

能力要求

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工程,研制关键设备,有能力承担新型装备研发。按所主持或参与的过往项目评价:

1)第一名得5分;

2)第二名得3分;

3)第三名得2分;

4)未提供材料者不得分。

(0-5)


2.技术部分(70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方案

核心元器件硬件选型包括但不限于磁传感器、主芯片,内存等性能指标:

1)内容方案详细、全面的,得10-15分;

2)内容方案不够详细、全面的,得4-9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15)

投标人应当阐述实现传感器数据采集与无人机通信的方案:

1)内容包含磁传感原理、架构设计、通信协议及信号采集逻辑等详细介绍,且科学合理的,得12-15分;

2)内容包含磁传感原理、架构设计、通信协议及信号采集逻辑等介绍,且比较科学合理的,得8-11分;

3)内容简略,可行性差的,得4-7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15)

结构设计应考虑小体积,紧凑,重量等因素:

1)内容方案详细,全面,且科学合理的,得11-14分;

2)内容方案比较详细全面,且比较科学合理的,得6-10分;

3)内容方案不够详细全面,得3-5分;

3)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14)

同类产品应用成果

投标人是否有类似产品成功研制经验:

1)每款产品得2分,最高6分;

2)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6)

售后服务要求

在采购人提出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要求时:

1)投标人能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前往现场支持的,得10分;

2)投标人能在48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前往现场支持,得7分;

3)投标人能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并进行线上支持的,得4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10)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1)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了详细的进度计划,安排合理, 阶段分明,有很强的针对性,得5分;

2)供应商制定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进度计划,安排较合理,阶段较分明,针对性较强,得3分;

3)供应商制定了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阶段基本分明,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0-5)

服务承诺

根据项目服务承诺全面、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

1)服务承诺全面、合理有序得5分;

2)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合理得3分;

3)服务承诺一般、基本合理得2分;

4)无服务承诺得0分。

(0-5)

3.价格部分(15分)

价格部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5×100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以上评分项目的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如下:

商务技术响应表

评分内容

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部分响应,无响应)

对应页码

备注

资质要求

能力要求

技术方案

同类产品应用成果

售后服务

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服务承诺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4点前(以收件时间为准)

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3. 联系人:刘玲

4. 联系电话:18610352669

5. 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将响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全称。上述响应文件另须提供一份每页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同步邮寄。报价不能高于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