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申报优青(海外)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2-25
来源: 办公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我院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申报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819.htm。
一、申报条件
1.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为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林火、城市等灾害相关的基础科学、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应用;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二、支持保障
1.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奖励的薪酬制度。研究院提供不低于60万元/年基本年薪,根据履职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励;
2.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1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年的科研启动费(支持期3年);
3.提供科研工作用房及所需实验条件,可独立组建包括博士生、博士后和专职研究人员的学术团队;
4.依据国家政策享受落户、养老医疗、子女入学等相关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系统将于2021年2月22日以后开放,申报截至2021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者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系人邮箱,我院将有专人负责与您沟通具体事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
人事人才处
联系人:喻老师 010-62842654
邮 箱:hr@ninhm.ac.cn
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陈老师 010-62846718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简介: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家灾研院”)是应急管理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共建的中国第一家国家级自然灾害综合性防治科研机构和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平台,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防治重大政策、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工作。
国家灾研院面向我国复合链生自然灾害综合减灾实战需求,汇聚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和优势科技资源,发挥多学科交叉特色和集成创新优势,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自然灾害防治科研平台。聚焦重特大自然灾害成灾机理不清、关键技术薄弱、先进装备缺乏等卡脖子问题,发展天空地一体化综合减灾技术,突破包括重特大地震灾害在内的多灾种、全要素、全过程与全链条自然灾害防治基础理论,建成国家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理论创新中心、技术原创中心、装备研发中心、决策支持中心、国际合作中心、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和高水平应急管理智库,全面支撑国家构建新时代高效科学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科技体系,逐步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超前感知、智能预警、精准防控、高效救援”应急科技减灾目标。
国家灾研院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法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4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99人;拥有张衡电磁监测系列卫星应用中心、北京市地震观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地震局地壳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地球物理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点、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外文学术期刊《Natural Hazards Research》等科技平台,并为国际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地壳应力与地震专委会挂靠单位、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支撑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专家委员会等理事单位。
一、职责范围
(一)开展自然灾害数据信息获取和分析研究,承担灾害形成机理、演化规律、成灾机制、风险演化与防治理论研究;
(二)承担自然灾害防治技术体系研究与关键技术研发;
(三)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技术和综合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四)承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城市灾害应急技术研究与技术服务;
(五)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设备研发与应用示范;
(六)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应用和示范;
(七)参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研究与起草;
(八)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政策理论研究;
(九)承担自然灾害防治技术咨询,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决策与技术支持;
(十)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科技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应急管理部和中国科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研机构
(一)自然灾害基础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巨型灾害与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的孕育、发生、演进过程及致灾成灾机理研究,开展巨型灾害与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识别与防治基础理论研究。
(二)地质灾害研究中心。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研究工作,研究地质灾害的发育演化规律与致灾机理,开展地质灾害感知识别、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救援技术研发,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三)水旱灾害研究中心。开展防汛抗旱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参与防汛抗旱应急规划、标准及预案编制,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抢险处置、灾害调查评估等技术与方法模型研究及推广应用,研究重大险情灾情旱情机理和情景构建,参与有关水旱灾害的险情灾情分析研判、趋势预测和总结评估工作。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研究中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机理、演化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预警指标体系研究,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发展和蔓延及火灾处置动态模拟与推演模型研究,参与森林草原火险会商、趋势预测与火情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
(五)气象灾害研究中心。开展台风、暴雨、风雹、雪灾、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的基础理论和减灾技术研究,研究灾害性天气的预测理论与方法,研发气象灾害影响评估技术与应急处置技术、致灾天气形成机理及检测预测预警技术,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模拟与预防方法研究。
(六)地震灾害研究中心。研究地震灾害孕育机制、发生过程、演进传播、致灾机理与复合链生灾害成灾规律,研发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损失快速评估与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和评估模型。
(七)城市灾害研究中心。开展城市灾害风险防控基础理论、监测预警技术、风险防范技术、应急处置救援技术等研究与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城市灾害监测预警、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八)空间信息研究中心。开展天空地一体化自然灾害信息感知理论、应急响应模型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研发通信—导航—遥感一体化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发展多圈层多物理场耦合作用理论及其致灾模型,为应急救援业务体系建设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九)战略规划与创新研究中心。开展国家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标准研究等工作,提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咨询与建议,参与开展自然灾害防治领域有关专项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论证、跟踪评估等工作。
(十)救援技术装备物资研发中心。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城市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装备设备以及应急装备体系研究,关键技术与装备设备物资研发、测试与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城市灾害装备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